114-1跨系/院/班修習課程(必修、選修)申請時間:9/10(三)前
更新日期:
各位同學請注意~~
114-1申請跨系/院/班修習課程(必修、選修)(系辦公室有表格)
請填寫相關申請表格(如下)於9月10日(三)前繳回系辦審核,逾時申請需愛系服務2小時。
1.跨系/院/班修習必修課程,請填寫「跨院/系/班、寒暑修修課申請表(必修)」。
2.跨系/院修習選修課程,請填寫「跨院/系、寒暑修修課申請表(選修)」。
二、大學部修課相關規定:
1.必修課程之規定,第一次需在系上隨班修課,唯寒、暑修之課程及特殊情形時,需檢附「本系跨院/系/班、寒暑修修課申請表(必修)」經系主任同意,始得修課,在課程認定上有爭議時,由課程規劃委員會決議,認可後所得之學分方得列入畢業學分。
2.【111學年度入學之前學生適用】對於本學院他系/外院專業選修之學分,本系至多只承認15學分,需檢附「本系跨院/系、寒暑修修課申請表(選修)」經系主任同意,始得修課,認可後所得之學分方得列入畢業學分。
3. 【112~114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】對於本學院他系/外院專業選修之學分,本系至多只承認20學分,需檢附「本系跨院/系、寒暑修修課申請表(選修)」經系主任同意,始得修課,認可後所得之學分方得列入畢業學分。 4. 軍訓以及體育之選修學分可列為畢業學分,但合計之上限為2學分,屬於外院專業選修之學分。
附加檔案